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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18-04-11

各县(区)文明办、教体局、文联、作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省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联、市作协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2.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1)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2)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严禁抄袭,严格标准。已在往届中省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征集安排

1.作品投稿。3月1日至5月25日,各县(区)可组织社会各界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网民举荐的方式,通过人民网和中国文明网开设的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系统专题页面进行投稿,同时广泛发动学生、老师以及社会各界登录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对我省作品投票、评议点赞。专题页面网址: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中央文明办等主办单位将把投票评议结果作为童谣作品获奖的重要依据。届时主办单位将对组织发动情况较好、投稿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奖励。

2.统一推荐。各县(区)文明办要联合教育、文联、作协等部门,动员音乐艺术创作者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每个县(区)推荐的1篇优秀作品,市文联推荐3-5篇作品,于4月20日前统一推荐给市文明办,联系人:周莹,联系电话:2996609,邮箱:2210344@163.com。省文明办将对统一报送的优秀童谣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并将获奖作品编印成书,免费发放部分中小学校。入选的一等奖作品将由省文明办通过全国童谣征集系统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童谣评选。

3.规范提交。作品提交时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职业、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有关会议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予以安排部署。

2.相互协调。县(区)文明办要积极协调教育、文联、作协等部门,精心制作优秀童谣创作方案,统一部署优秀童谣评选、宣传、推广工作,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扎实开展。

3.严格审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创作推荐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密切注意,对工作及作品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并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联系。

汉中市文明办     汉中市教育局
    汉中市文联     汉中市作协
    2018年3月21日